携手辞旧岁,翘首迎新春

虎啸归林去,兔跃送春来。转眼之间,我所也迎来了成立的第6个年头。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们栉风沐雨,披荆斩棘,在中、泰两国包括兰迪中国等各兄弟律所的大力支持下,致力于为泰、中及各国客户竭诚提供优质、高效、可靠的法律及相关服务,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和骄人的业绩。

新年伊始,我所经全面、慎重的思量,出于长远发展的考虑,最终决定迈出律所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即将律所名称正式更为——泰鹏律师事务所(Thepphong Law Co., Ltd.)。

泰者,即泰王国之简称,象征我所立足泰国,服务世界,也寓意国泰民安,并祝愿各位亲朋身体康泰;鹏者,“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既标志着我所于新年之际,迎来鲲鹏之变的当下,更表达了我所鹏程万里、大展宏图的美好愿景。

然而,我所亦深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今后的长期发展中,我所将继续秉持坦诚、踏实的工作态度,始终如一,为泰、中及各国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可靠的法律及相关服务。我所欢迎社会各界同仁,与我所保持、加强合作,与我所携手共进,谱写新的发展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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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律师事务所去香港坡团建

2024年6月,泰鹏律师事务所团队在香港进行了现场培训活动,所有成员都拥有一段难忘的经历。2024年7月,泰鹏律师事务所将庆祝成立六周年。

兰迪泰国迎来中国实习生

本周,兰迪(泰国)律师事务所喜迎四位年轻的新成员,即由兰迪上海总部派来泰国实习的四名实习生。四名同学均为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大四在校生。 本次实习项目的促成,来自于兰迪泰国与兰迪中国、泰国Pisut & Partners三家律师事务所之间的顺畅沟通及精诚合作。四名实习生均由兰迪中国及华东政法大学推荐,由兰迪泰国承接,并分派至本所及Pisut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 本次前来泰国实习的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共四名,其中两名将在兰迪泰国实习,分别是张楠和李思懿;两名将前往Pisut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实习,分别是钟政和付榕榕。 张楠同学指出,他非常重视这次机会,期待日后秉承华政人勇于探索的精神,钻研泰国法律。同时张同学指出,此次机会能帮助其更好了解以兰迪为代表的由华人主导的国际大所在各个国家运作的模式,他将分外珍惜。 钟政同学表示,本项目将为他提供探索外商投资领域、了解法律商事实践的窗口,并指引其制定职业规划,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发展潮流。他期待在日后实习过程中打好法律基础,为之后的学弟学妹提供榜样。 付榕榕同学就读于沪港交流班,曾于香港城市大学修读普通法,并参与国际劳工组织论坛等多项涉外法律实践。付同学称其高度认同项目的意义,立志牢牢把握时代机遇,将理论结合实践,撰写研究报告以服务于中国法体系下的律师、在海外执业的同僚与在海外投资的企业家。 兰迪泰国将借此机会,与兰迪中国及国内外各家同业深化合作,共谋发展,携手创造长远发展的美好未来。同时,预祝四名同学在泰国的实习生活顺利、充实。

泰国外商经营执照(FBL)简介

何为外商经营执照(FBL)     在泰国,希望在泰国经营通常只限于外国国民的业务的外资控股公司或外国投资者可以申请外商经营执照(FBL)。外国公司若要申请外商经营执照,须先查看 《外商经营法案》,以核实他们想经营的业务类型是否为泰国法律所允许。     有些商业类型是完全为泰国国民保留的。不过,根据《泰-美友好和经济关系条约》,美国公民及企业在泰国注册公司及从事经营活动时可被视为与本国人相同。也就是说,根据该条约,美国公民可以在泰国公司中保留其持有的大部分股份。     外国投资者、外国股东和外资企业可以在泰国商业部的外国许可证部门申请外国企业执照。在泰国成立此类公司的资本总额最低限制为200万泰铢(部分行业为300万泰铢或更高,具体以审批为准)。值得注意的是,如已获得泰国投资委员会的批准,则申请外商经营执照(FBL)的过程通常会加快。 泰国《外商经营法案》的限制性条款 根据泰国《外商经营法案》B.E. 2542(FBA),以下三大类的商业活动对外国人进行限制: 清单1,严禁外国人从事的业务,包括: 1.报刊出版及广播或广播电视台; 2.水稻农场经营、耕种,或谷物种植; 3.畜牧业; 4.林业及天然林木的加工; 5.渔业,特指在泰国水域和泰国专属经济区内捕捞水生动物; 6.泰国传统草药萃取; 7.泰国古董或对泰国有历史价值的物品的贸易及拍卖销售; 8.制作或铸造佛像和僧侣钵盂; 9.土地买卖; 清单2,原则上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业务,包括三组:     本清单中列出了三组不同类别的商业活动,外国实体在开始经营活动前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或满足某些所有权条件。     第1组——与泰国国家安全有关的业务:枪支、弹药、火药或爆炸物的生产、销售或维修,或在泰国境内通过陆路、水路或空中运输此类产品;     第2组——对泰国艺术、文化、传统、民间手工艺构成影响的业务:泰国艺术、艺术品或手工艺品的交易;或木雕的生产,等等;     第3组——对泰国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构成影响的业务:蔗糖生产,盐场经营,或岩

BOI投资优惠政策简介

Thailand Board of Investment (BOI) 即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是直属于泰国国务院的政府招商引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投资鼓励优惠政策并为投资者提供协助服务。 《投资促进法》提供的优惠权益 在享受投资促进优惠权益中,申请享受投资优惠权益者必须严格遵循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颁发的投资促进证书上所注明的条件。所享受投资优惠权益归纳如下: 税收优惠 免/减机器进口税 (第 28/29 条) 减免所需原料或者物料进口税 (第 30 条) 免征用于研发的进口物品进口税(第 30/1 条) 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红利税 (第 31 条和 34 条) 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 (第 35 条 (1)) 双倍扣除运输费、电费和自来水费 (第 35 条 (2)) 增加扣除用于便利设施安装和建设费用的 25% (第 35 条(3)) 免征生产出口产品所需原料或者物料进口税 (第 36 条) 非税收优惠 允许外籍人入境了解投资环境和政策 (第 24 条) 允许引进外国熟练技术人员或者专业 人员在享受投资优惠权益的项目中工作 (第 25 和26 条) 允许拥有土地所有权 (第27条) 允许汇出外币 (第37条) 七年投资促进政策(2015-2022年)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于2014 年12月3日颁布的第2/2557公告,适用于自2015 年1月1日起递交申请的项目。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颁布的第2/2557公告的促进投资目标 1. 促进科研、开发和创新,增加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附加值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以提升国家竞争力,提倡公平竞争,缩小经济和社会差距。 2. 促进环保、节能或使用可替代能源行业的发展,促进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 根据地区发展优势,促进产业集群的投资,增强附加值链。 4. 促进在泰国南部边境各府的投资,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地方稳定。 5. 促进在经济特区的投资,特别是在边境地区工业园区内或园区外的投资,使得泰国的经济发展与周边邻国实现互联互通,以配合东盟共同体的发展。 6. 促进泰国企业在国外投资,增强泰国企业的竞争力,提升泰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 项目审批准则(具体请向我所垂询) 外商持股条例 申请享受投资优惠权益的项目,投资委制定了持股条例如下: 1. 投资于 1999年《外商经营法》中的第一类行业的项目,泰籍人持股总计不少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五十一

泰国自本月起将落地签有效期延长至45天

泰国新冠疫情管理中心(CCSA)于9月批准了泰国旅游局(TAT)的建议,将来自免签国家/地区的游客的可逗留时间延长至45天,而持落地签证入境的游客则延长至30天。该决定已从2022年10月1日起生效,初步决定生效至2023年3月31日。 泰国旅游局提出该项签证有效期延长是为了刺激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通常,泰国的旅游旺季从每年10月持续至第二年3月。 在特别批准的6个月期间,以下国家/地区的护照持有人每次在泰国逗留时间限制将从30天延长到45天,他们可以根据旅游签证豁免计划进入泰国。包括: 安道尔,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比利时,文莱,加拿大,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科威特,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毛里求斯、摩纳哥、荷兰、新西兰、挪威、阿曼、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阿联酋、英国、乌克兰和美国。 同时,在此6个月期间内,以下可以办理落地签证的国家/地区的护照持有者每次逗留时间限制将从15天延长到30天。包括:不丹,保加利亚,中国,塞浦路斯,埃塞俄比亚,斐济,格鲁吉亚,印度,哈萨克斯坦,马耳他,墨西哥,瑙鲁,巴布亚新几内亚,罗马尼亚,沙特阿拉伯,台湾,乌兹别克斯坦和瓦努阿图。 此外,根据双边协议,以下国家/地区的护照持有人可以免签证进入泰国。柬埔寨(14天),缅甸(14天),香港(30天),老挝(30天),澳门(30天),蒙古(30天),俄罗斯(30天/落地签),越南(30天),阿根廷(90天),巴西(90天),智利(90天),南韩(90天)和秘鲁(90天)。 还须注意的是,某些国家/地区的国民只能在其所在国的泰王国大使馆或皇家总领事馆或指定的泰王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因此,建议旅行者就近与当地泰国皇家大使馆或总领馆联系,以了解他们是否有资格提出申请。 有关泰王国大使馆和总领馆的位置和联系电话的信息可在www.thaiembassy.org查看。 如需在线申请,游客可以在泰国电子签证的官方网站上查询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网址是www.thaievisa.go.th 泰国政府表示热烈欢迎来自所有国家/地区的旅行者,且已于10月1日起取消了疫情期间的所有入境限制条件

泰国法律小讲:如何在泰国成立商业实体

在泰国创业,有很多种业务可以开展,如电子商务业务(个人)、房地产业务、服务业务、专业服务、建筑业务、酒店业务、仓库服务等,但这些是最好的方式吗?对外国投资者而言,泰国最普遍的商业组织形式是有限公司。泰国的有限公司具有与西方同类公司相类似的基本特征。公司应根据《泰国民商法典》(”CCC”)的规定成立,并应根据以下步骤和要求在商业部商业发展司(”DBD”)注册。关于有限公司,你必须知道什么? •发起人 民法和商法要求至少有3个年满12岁的自然人(非法人)作为发起人,每位发起人应至少认购一股公司股份,公司成立后可将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且在注册过程中,发起人须方便签署文件。 •负责人 董事是公司的代表,代表公司并在公司业务范围内行事。如果董事是按照股东大会的批准行事,则无需对股东另负其他责任。董事必须是自然人,不需要持有公司的股份。 •股东 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包含至少三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权利。 •公司章程(“AOA”) 公司章程是对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内部程序的规定,例如,股东的权利和权力、股份和股东、董事和董事会、股东大会、资产负债表、股息和储备金,以上皆为一般性条款。注册流程所有与公司注册有关的文件都必须提交给DBD,如果公司所在地不在曼谷,也将文件提交给公司所在府的DBD办公室。登记的内容如下: •对公司名称的预留 成立公司的第一步是向DBD提交申请,以预留公司名称。在几天内,DBD将告知拟议的名称是否可用(即与现有其他公司名称不冲突)。如果该名称被批准,申请人自批准之日起将获得三十(30)天预留名称有效期。 •注册公司备忘录(“MOA”)。   MOA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其内容包括: 公司名称(预留后)。 公司注册办事处的地点(在此阶段只需说明所在府)。 公司的业务目标清单。 股东责任所受限定的声明。 注册股本总额和股份数量及其面值(每股必须至少5泰铢)。 •召开公司成立大会 发起人和股东应召开认购人大会,成立大会应通过以下事项: 批准发起人为公司的成立所执行的合同或发生的费用。 确定支付给发起人的金额(如有)。 确定优先股的数量、性质和权利(如有)。 确定将要分配的全额或部分缴款的普通股或优先股的数量。 任命公司首批董事和